[主持人]:
各位网友大家好,欢迎收看四平政府网站在线访谈节目。今天我们请来了市自然资源局岳志会副局长就我市自然资源部门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制定的用地服务保障政策同网友在线交流。您好,岳局长!
[岳志会]:
主持人好,各位网友大家好!
[主持人]:
当前,我市正处在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关键时期,大力发展民营经济,对我市振兴发展意义重大。岳局长,咱们自然资源部门做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保障部门,为促进民营经济发展采取了哪些措施,制定了哪些政策呢?
[岳志会]:
市自然资源局始终把保障民营经济用地摆在突出重要位置,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经济座谈会上发表讲话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召开推进民营经济发展会议后,我们全局上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坚定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理念,努力破解制约民营企业用地瓶颈,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主要从规划管控、用地配置、产权登记、用地审批等多方面细化相关民营企业用地政策,保障民营经济发展。
[主持人]:
岳局长,请向广大网民朋友详细介绍一下相关的用地政策。
[岳志会]:
好。具体的用地优惠政策主要有以下几项。一是强化规划计划支撑,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用地空间。在规划方面,对乡村旅游、冰雪场地、农产品冷链、产地批发市场等农村新产业新业态的民营项目,在用地规模上给予充分保障;计划方面,针对民营经济发展,积极争取省级预留的用地指标,补充民营经济发展用地缺口,充分保障民营企业在年度用地指标和补充耕地指标方面的需求。二是加强资源政策供给,着力优化民营企业用地要素配置。重点是保障民营企业与国有企业平等享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平等享受差别化政策,在土地供应上实现一视同仁。积极向上争取在省级以上开发区开展“标准地+承诺制”改革试点,进一步压缩民营企业项目开工准备时间。三是用好用足优惠政策,促进民营企业降低成本。实行节约集约用地“不加价”,民营企业转产为国家鼓励发展的生产性服务业的,允许以5年为限,继续按原用途和权利类型使用土地;工业用地提高土地利用率的,不再增收土地价款;使用地下空间的,减征土地价款;发展新产业新业态项目的,实行土地出让“低限”政策。同时,鼓励民营企业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等灵活方式,取得经营性旅游和避暑休闲用地的使用权。四是改进创新登记方式,服务民营企业融资发展。改进民营企业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方式,实现旧的抵押注销登记与新的抵押设立登记无缝对接,让企业能够“无还本续贷”,解决民营企业“倒贷”难题。推进民营企业“无籍房”登记,对因历史遗留问题不能办理不动产登记的,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加快推进不动产登记工作,保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五是切实提升服务水平,提高民营企业用地审批效率。对涉及民营企业的办事事项,突出强化审批事前服务,采取提前介入、减少要件等办法,最大限度压缩前期工作时间。全面推行审批事项标准化,提升报件组卷质量和效率,提高审批效率,实现审批服务的便民、快捷。
[主持人]:
听了岳局长的介绍,我们对民营企业用地优惠政策有了进一步的了解。那么,下一步有如何打算呢?
[岳志会]:
民营经济是我市地方经济发展的重要动力。在今后的工作中,自然资源部门将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加开放的观念、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扎实的作风,积极履职尽责,认真落实《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提升资源保障服务水平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我市民营经济发展提供全方位用地服务保障。
[主持人]:
好,非常感谢岳局长为网友们详细地介绍了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用地优惠政策,也感谢广大网友对我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给予的支持与关注,今天的访谈到此结束,我们下期节目再见!
[岳志会]:
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