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的总体部署和局扫黑办的工作安排,3月27日至29日,基层工作处、律师公证处、社区矫正帮教安置处、社区矫正指导中心、扫黑办相关同志在副局长张云鹏、崔丕军的带领下,深入县(市)、区就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进行调研督导。
此次调研督导坚持以“扫黑、除恶、治乱、育德”为总体目标,将司法行政本职业务工作与当前扫黑除恶斗争的形势有机结合,采取“驻在式”整改指导、业务工作具体指导、“回头看”、“巡回”督导等方式,对全市19个司法所、3个律师事务所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调研督导。
在梨树和伊通县,调研组一行先后深入基层司法所实地调查督导,查看扫黑除恶斗争档案,详细了解社区服刑、刑满释放、社区矫正和戒毒人员的宣传、学习、改造等情况,调查评估与日常监管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抽查了重点服刑人员对政策法规、扫黑除恶知识的掌握程度;在律师事务所重点调查并查阅了律师在涉黑、涉恶案件代理过程中的制度执行、档案整理、台账登记情况,并对下一步的涉黑、涉恶代理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规范。
在县(区)调研中,调研督导组针对存在的共性和个性问题,进一步明确了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方向和重点:一要坚持政治引领,坚决把开展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牢牢抓在手上,以更高的政治自觉、更强的政治担当、更大的政治责任坚定不移推动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二要从严从实,强化责任担当,对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推脱、不遮掩、不畏难,细化整改措施,创新举措,较真碰硬解决问题,从更高层次和水平上推进工作。三要建立台账,要求对参与黑恶犯罪的有违法犯罪前科的人员,建立台账;对全市刑满释放人员、在册社区服刑人员、解除社区矫正人员、社区戒毒人员,逐人签订承诺书,形成强大的法律、心理震慑。四要厉行法治,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坚持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强化法律至上意识,用足用好法律武器和政策规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