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森林、草原、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丰富。截至2021年末,全省林地面积879万公顷、位居全国第15位,森林面积833万公顷、位居全国第10位,森林覆盖率45.2%,森林蓄积量10.86亿立方米、位居全国第6位,森林单位面积蓄积130立方米/公顷、位居全国第2位。湿地地类面积23.05万公顷、位居全国第12位,对应湿地保护率48.2%。草原面积67.5万公顷(其中其他草地49.8万公顷)、综合植被盖度72.1%;自然保护地167个、319.2万公顷,占全省幅员面积16.69%(整合优化后为142个、318.1万公顷)。野生动物4900余种(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36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动物100种)、野生植物4000余种及种下分类单元(其中国家一级保护野生植物1种,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38种1变种)。全省2021年末林草从业人数9.33万人,林草经济总产值946.62亿元。
全省共有国有林总场(国有林保护中心)89个,全部定性为公益一类事业单位,改革过渡期间,国有林总场中含企业性质国有林场181个;林地面积290.67万公顷,森林蓄积3.14亿立方米;现有在册职工3.16万人,离退休职工2.95万人。
全省天保工程区包括18个国有森工企业和4个森林经营局,工程区林地总面积358万公顷,森林蓄积量5.59亿立方米,公顷蓄积量158立方米。在册职工5.3万人,离退休职工8.6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