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监督管理工作,我局组织修订了《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并形成《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附后)。现公开征求社会各方意见,请于2019年12月31日前将书面意见发送至电子邮箱:syjyzyxc@agri.gov.cn。
附件: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doc
农业农村部畜牧兽医局
2019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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