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种子是不可替代的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对促进粮食增产、农民增收、保证农业生产安全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当前,正值备耕生产的关键时期,科学选用优良品种要注意以下几点:
一、选择合法种子经营者
要到具有《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或具有当地种子管理(执法)部门核发的《农作物种子登记备案表》以及当地工商部门发放的营业执照的正规种子商店去购买种子。
二、购买具有包装的种子
《种子法》规定,销售的种子必须加工、分级、包装,因此,要购买有包装的种子,不要购买个人销售的种子和没有包装的散装种子。
三、学会看种子标签
种子标签(种子包装袋正反面)必须要标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编号、品种审定编号、检疫编号、二维码、质量指标(纯度、净度、发芽率、水分)、净含量、产地、生产年月、生产商名称、生产商地址以及联系方式等。
四、选择适区对路品种
农民朋友一定要购买经过吉林省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国家审定包括吉林省区域的农作物品种,以及同一适宜生态区引种,经过备案的品种。对于订单农业的农作物品种,特别是花生、向日葵等非主要农作物品种要谨慎购买,防止越区种植。不要轻易相信,夸大其辞的种子广告和传言。同时要注意品种搭配,单一品种不要种植面积过大,以免造成损失。
五、切实维护自己的权益
购买种子时要向经营者索要购种发票或信誉卡,要清楚写明所购种子的品种名称、数量、价格。种子使用后要保管好包装袋、标签和发票等相关物品,并留下少量种子(至少1小包没打开过的)保存,直至收获后,以备出现纠纷时举证之用。
六、妥善处理好种子纠纷
农民朋友要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种子种植以后出现纠纷问题,应做好记录,保护好田间现场和证据,当事人可以通过以下几种途径解决:
一是与种子经营者协商。如果双方能够协商解决,这是最好的解决方法。二是请求当地种子管理(执法)部门出面调解。对于一般损失额较小的纠纷,这种解决办法比较有效。三是如果上述两种方法都没有解决问题,当事人要到当地种子管理(执法)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办理鉴定手续,请有关专家进行现场鉴定,待做出鉴定结果后,再按《种子法》和相关的法律规定解决纠纷。
七、严格转基因种子监管
严禁生产、经营、使用转基因种子,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各级农业相关部门要加大对转基因种子生产、经营、使用等监管力度,从快、从严、从重查处设转案件,确保农业生产安全。